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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知识】《饮料酒术语和分类》新国标的要点解读 (摘选)
来源: | 作者:罡罘酒业 | 发布时间: 1168天前 | 1401 次浏览 | 分享到:

5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T17204-2021饮料酒术语和分类》和《GB/T15109-2021白酒工业术语》国家标准,2022年6月1日实施。标准内容有较大的调整和修改,为了做好实施前的有关准备工作,现重点整理与本省白酒、果酒及配制酒产品与新标准相关的内容,以助企业注意,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一、    术语定义:

 

1、修改的术语定义: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啤酒、浑浊啤酒、生啤酒、浓色啤酒、黑啤酒、冰啤酒、低醇啤酒、无醇啤酒、小麦啤酒、果蔬汁型啤酒、果蔬味型啤酒、葡萄酒、半干葡萄酒、特种葡萄酒、起泡葡萄酒、低泡葡萄酒、利口葡萄酒、冰葡萄酒、贵腐葡萄酒、产膜葡萄酒、加香葡萄酒、脱醇葡萄酒、低醇葡萄酒、果酒(发酵型)、黄酒、传统型黄酒、清爽型黄酒、特型黄酒、白酒、混合曲酒、固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浓香型、清香型、米香型、凤香型、豉香型、芝麻香型、特香型、浓酱兼香型、老白干香型、酱香型、白兰地、调配白兰地、麦芽威士忌、谷物威士忌、调配威士忌、朗姆酒、金酒。

 

2、增加的术语定义:食用酿造酒精、谷物食用酿造酒精、薯类食用酿造酒精、糖蜜食用酿造酒精、其他食用酿造酒精、清 亮啤酒、上面发酵啤酒、下面发酵啤酒、混合发酵啤酒、白啤酒、司陶特(世涛)啤酒、皮尔森(比尔森)啤酒、酸啤酒、工坊啤酒、白葡萄酒、桃红葡萄酒、红葡萄酒、含气葡萄酒、自然起泡葡萄酒、超天然起泡葡萄酒、绝干起泡葡萄酒、干起泡葡萄酒、半干起泡葡萄酒、甜起泡葡萄酒、低度葡萄酒、无醇葡萄酒、原 生葡萄酒、果酒(配置型)、红曲酒、单一红曲酒、特型红曲酒、稻米黄酒、非稻米黄酒、兼香型、董香型、馥郁香型、固态(半 固态)法白酒原酒、液态法白酒原酒、固液法白酒原酒、调香白酒、风味白兰地、水果蒸馏酒、风味威士忌、风味伏特加、风味 朗姆酒、金酒(配制型) 、龙舌兰酒、露酒。

 

3、删除的术语定义:鲜啤酒、果蔬类啤酒、高泡葡萄酒、山葡萄酒、果酒(浸泡型)、植物类配制酒(植物类露酒)、动 物类配制酒(动物类露酒)、动植物类配制酒(动植物类露酒)、 其他类配制酒(其他类露酒)。

 

请各企业的产品对照相应的术语定义严格执行。

 

二、分类

 

1、饮料酒分为四大类(一级分类): 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露酒。

 

2、发酵酒(二级分类):啤酒、黄酒、葡萄酒、果酒、奶酒 (发酵型)、其他发酵酒。

 

3、蒸馏酒(二级分类):白酒、白兰地、威士忌、伏特加、金酒、朗姆酒、龙舌兰酒、奶酒(蒸馏型)、水果蒸馏酒、其他蒸馏酒。

 

4、 配制酒:(按产品特性分)果蔬汁型啤酒、果蔬味型啤酒、利口葡萄酒、加香葡萄酒、果酒(配制型)、调香白酒、风味威士忌、风味白兰地、风味伏特加、风味朗姆酒、 金酒(配制 型)、调配白兰地、其他配制酒。

 

5、白酒(三级分类):按照糖化发酵剂、生产工艺、香型进行了三类划分。

 

(1)按糖化发酵剂分:大曲酒、小曲酒、麸曲酒、混合曲酒。

 

(2)按生产工艺分:固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

 

(3)按香型分:酱香型白酒、浓香型白酒、清香型白酒、凤香型白酒、米香型白酒、豉香型白酒、芝麻香型白酒、特香型白酒、老白干香型白酒、馥郁香型白酒、董香型白酒、其他香型白酒、兼香型白酒(浓酱兼香型白酒、其他兼香型白酒) 。

 

三、新标准特别注意的要求

 

(一)白酒:以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麸曲、酶制 剂及酵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调而成的蒸馏酒。这里名词有所调整、充实。

 

1、固态法白酒: 以粮谷为原料,以大曲、小曲、麸曲等为糖化发酵剂,采用固态发酵法或半固态发酵法工艺所得的基酒,经陈酿、勾调而成的,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具有本品固有风格特征的白酒。

 

即不能添加食用酒精和食品添加剂。

 

2、液态法白酒:以粮谷为原料,采用液态发酵法工艺所得的基酒,可添加谷物食用酿造酒精,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精制而成的白酒。

即可添加谷物食用酿造酒精,不能使用食品添加剂。

 

3、固液态法白酒: 以液态法白酒或以谷物食用酿造酒精为基酒,利用固态发酵酒醅或特制香醅串蒸或浸蒸,或直接与固态法白酒按一定比例调配而成,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具有本品固有风格的白酒。即可以谷物食用酿造酒精为基酒,不能使用食品添加剂。

 

4、固态(半固态法)白酒原酒:以粮谷为原料,以大曲、小曲、麸曲等为糖化发酵剂,采用固态发酵法或半固态发酵法工艺所得的,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具有本品固有风格特征的白酒基酒或白酒调味酒。即不能添加食用酒精和食品添加剂。

 

5、液态法白酒原酒:以粮谷为原料,采用液态发酵法工艺 所得的基酒,可添加谷物食用酿造酒精,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精制而成的白酒基酒。

即可添加谷物食用酿造酒精,不能使用食品添加剂。

 

6、固液态法白酒原酒: 在固态发酵酒醅或特制香醅中加入液态法白酒或谷物食用酿造酒精, 经串蒸或浸蒸得到的,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具有本品固有 风格的白酒基酒。即可以谷物食用酿造酒精为基酒,不能使用食品添加剂。

 

(二)配制酒:以发酵酒、蒸馏酒、食用酒精等为酒基,加入可食用的原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进行调配和/或再加工制成的饮料酒。这明确规范了配制酒的使用原料。

 

1、调香白酒:以固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固液态法白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添加食品添加剂调配而成,具有白酒风格的 配制酒。即可以使用食用酒精和食品添加剂。

 

2、果酒(配制型):以发酵酒、蒸馏酒、食用酒精等为酒基,加入水果进行浸泡和/或直接加入果汁,可添加食品添加剂,经调配、加工而成的配制酒。即可以使用食用酒精和食品添加剂。

 

3、风味威士忌:以威士忌为酒基,添加食品用天然香料、香精,可加糖或不加糖调配而成的饮料酒。添加食品用天然香料、香精,可加糖或不加糖。

 

4、其他配制酒:

 

(三)露酒:

 

以黄酒、白酒为酒基,加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或特定食品原辅料或符合相关规定的物质, 经浸提和/或复蒸馏等工艺或直接加入从食品中提取的特定成分,制成的具有特定风格的饮料酒。

 

注1:酒基不包括调香白酒。

 

注2:酒基中可加入少量以粮食为原料制成的其他发酵酒。

 

这里规定是以黄酒、白酒为酒基,不包括调香白酒,不能用食用酒精。可加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或特定食品原辅料。

 

(四)食用酿造酒精

 

食用酿造酒精:分别有食用酒精、谷物食用酿造酒精、薯类食用酿造酒精、糖蜜食用酿造酒精和其他食用酿造酒精。

 

食用酿造酒精在饮料酒行业使用广泛, 这里的食用酿造酒精 定义, 按照原料不同分为: 谷物、薯类、蜜糖和其他食用酿造酒 精。从定义可以直观的理解为食用酿造酒精是经过酿造而来的, 而不是其他合成化工方法。

 

在饮料酒中食用酒精使用方面要注意:

 

1、液态法白酒、固液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原酒和固液态法白酒原酒:可添加谷物食用酿造酒精;

2、调香白酒:可添加食用酒精;

 

 

3、配制酒:可使用食用酒精;

 

4、露酒:不能使用食用酒精。

 

(五)果酒

 

果酒(发酵型):以水果或果汁(浆)为主要原料,经全部或部分酒精发酵酿制而成的,含有一定酒精度的发酵酒。

 

(六)黄酒

 

修改了黄酒定义,增加了红曲酒、单一红曲酒,特型红曲酒、稻米黄酒、非稻米黄酒等。

 

(七) 威士忌

 

以谷物为原料,经糖化、发酵、蒸馏、陈酿,经或不经调配 而成的蒸馏酒。

麦芽威士忌:以大麦麦芽为唯一谷物原料,经糖化、发酵、蒸馏,并在橡木桶陈酿的威士忌。

 

注:陈酿时间不少于两年。

 

谷物威士忌:以谷物为原料,经糖化、发酵、蒸馏,经或不经橡木桶陈酿的威士忌。

 

注:不包括麦芽威士忌。

 

调配威士忌:以麦芽威士忌和谷物威士忌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威士忌。

 

四、要提前做好准备的工作

 

1、      企业在设计新的产品时,要考虑到按照新标准规定的原料使用要求。

 

2、      如遇产品名称及分类需作调整的,产品标签标识要符合调整的要求。在标签储备方面要

做好准备,以防不必要的损失。